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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六格空间 于 2014-6-28 07:14 编辑
在幼儿园里,有的孩子遇到一点小事儿,总喜欢向老师“告状”。如,“老师,他的玩具不让我玩。”“他刚才骂我。”等等。而我们有些老师和家长呢,常常偏爱这些爱“告状”的孩子,认为这些孩子听话,敢于“揭发”别人,敢于向老师反映情况。笔者认为,这种做法,是不可取的。
我们说,喜欢“告状”是大多数孩子的天性,也反映了儿童已经初步形成了判断是非的能力。但是,这种判断能力还带有幼稚性,即看不到自己的缺点,总是把眼睛盯着别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老师和家长鼓励孩子“告状”,就会产生许多消极的后果。首先,鼓励孩子“告状”,会使孩子养成总是把眼睛盯着别人,而看不到自己缺点的坏习惯。还有,孩子“告状”,也容易引起同伴的不满,造成同伴之间的感情破裂。如果这种现象不及时加以纠正,就可能使“告状”的孩子处于被同伴孤立的状况。再有,如果孩子以“告状”为乐事,也不利于正直人格的建立。如果这个孩子从小习惯于背后告别人的状,将来他就很可能缺乏当面指出别人缺点的勇气,他就可能热衷于背后打小报告或背后揭人短处。这种做法,是非常令人讨厌的。
所以,老师和家长不应当鼓励喜欢“告状”的孩子。具体做法是,当孩子因为一般小事来“告状”时,老师和家长应鼓励孩子当面指出别人的缺点。与此同时,老师和家长应引导孩子在正确对待别人缺点的同时,也看到自己的缺点。 当然,不鼓励孩子“告状”,并不是鼓励孩子为同伴“护短”,当孩子因为同伴犯了“比较严重的错误”来告状时,作为老师,仍然是应当认真“受理”的。另外,如果孩子是因为受了委屈而来“告状”时,老师则应当查明情况,并给予适当的安慰。
楼主看清楚了,说的就是你`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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